典當期滿不贖車典當公司褐藻醣膠獲賠35萬元
  每日甘肅網-蘭州晨報訊(記者李輝)當期已滿,續當4個月後再無下文,典當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後,將當戶訴至法院,請求支付產生的利息及綜合費用等共計35萬元。記者近日獲悉,城關區法院對該案一審作出判決,劉某和路某給付甘肅月盛典當建築設計有限責任公司當金20萬元,利息1.7萬元及綜合費13.4萬元。
  2011年4月26日,月汽車貸款盛典當與劉某、路某簽訂質押典當合同一份,雙方約定,由劉某和路某提供4輛車作為當物押於月盛典當處,當得當金20萬元,典當期限自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6月25日共計60日。合同簽訂當天,月盛典當即履行了放款義務。2011年5月,劉某和路某以其生意需要用車為由,將質押於月盛典當處的車輛借走使用。典當期滿後,劉某和路某雖多次續當,但未在續當期內贖當,也未支付自2011年10月25日之後的利息及綜合費,經月盛典當催要未果,遂釀成糾紛。
  城關區法院審理認為,月盛典當按約定支付了當金,劉某和路某在當期內未贖當屬於違約負債整合,應當承擔償還當金、支付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的責任。據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。  (原標題:蘭州:典當期滿不贖車 典當公司獲賠35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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